根据市委关于对全市法院系统开展联动巡察以及区委部署要求,2023年8月3日起,十四届区委第四巡察组与市委第一巡察组联动对区法院党组开展巡察,为期约50天。截至8月7日,巡察组完成巡察进驻工作。8月8日下午,巡察组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委近期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本轮巡察主要内容、工作安排和纪律规定,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鲁礼军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区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实现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重要一环,也是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综合性手段。本次区委巡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突出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着力查找政治偏差、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问题线索,不断推动以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鲁礼军强调,本次巡察属于市区联动巡察,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区法院党组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力支持巡察组工作,按照规定公布巡察任务安排和巡察组的联系方式,鼓励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法院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区委巡察组工作。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传松作表态发言。
根据计划安排,区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约50天左右,设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等,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以下是十四届区委第四巡察组联系方式:
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组组长:鲁礼军
巡察组副组长:程琳
被巡察党组织:区法院党组
专门值班电话:025-51190687
邮政信息信箱:江苏省南京市A287号邮政信箱
邮政编码:211100
网络邮箱:jnqwd4xc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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