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并促进此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江宁区教育部门专门成立了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区青少年社会实践管理中心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江宁区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原则、条件、资金保障和开放时间等。
✔ 通过并建立了专项保障资金;
✔ 对学校进行改造,使得体育设施与教学区隔离;
✔ 场地配备照明、监控、广播、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和一键报警管理系统;
✔ 为场地锻炼市民购买意外伤害公共责任险和场地设施设备第三方维修维护服务;
✔ 为场地开放配备专门的保安、保洁人员;
✔ 与市民签订进场锻炼须文明承诺等,将此项工作逐步在全区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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