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城乡低保家庭;
(2)残疾;
(3)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6)特困人员。
毕业生只可按上述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网上首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上述时间内未能及时申请成功的困难毕业生可进行补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目前,求职创业补贴实行全程网办。采取毕业生个人申报—院校初审—人社部门复审—院校公示、申领—人社部门复核、发放的流程进行。
(一)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申报
1、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右上角“请登录”,选择“个人登录”,在三种登录方式中选择一种:
(1)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扫一扫登录
(2)账号密码登录
(3)手机动态码登录。
2、选择“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
(二)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申报
注册并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选择“服务”—“就业创业”—“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
毕业生需在线如实填写个人基本资料,按照身份类型上传对应证明材料(请扫描原件上传),若申报界面中“核准标志”标记为“已核准”,则无需上传材料。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二)残疾毕业生:残疾证(残疾军人证)。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学年或申贷学年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合同原件。
(四)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六)特困人员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毕业学年(2023年9月1日起)有效。
申报过程中存在疑问的,请同学们及时与学校老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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