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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是紧贴百姓生活的“关键小事” 也是关系群众福祉的民生大事 近年来,我区聚焦民生改善,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精心组织实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同时积极探索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让越来越多的市民享受“一键直达”的幸福生活,老旧住宅也随之焕发新的活力。
如何申请
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小布这就帮你答疑解惑!
答:增设电梯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既有住宅的规定。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房屋产权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本数,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住宅。 ②职能部门的规定。符合规划、建设、市场监管、人防等相关部门的规定。 ③业主面积(人数)的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治”的原则,经本幢或本单元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答:首次增设电梯业主协调会由建设者(出资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选出的牵头人组织召开,应做好以下事项: ①政策解读精准。全面理解消化政策出台背景、核心条款及方法路径,做到有问会答。 ②邻里沟通充分。做到楼上楼下业主充分交流、深入沟通、减少矛盾。 ③方案切实可行。对增设电梯规划要有个初步方案,明确增设电梯对楼下业主有无影响,有多大影响,便于业主商量。 答:我区鼓励和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对2000年以前建成既有住宅(商品房除外)增设电梯的,给予财政资金补贴。住宅楼为七层及七层以上20万元/台、六层18万元/台、五层16万元/台、四层14万元/台。 答: ①建设者共同确认的《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申请表》; ②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幢或本单元内任一户2000年以前建成既有住宅(商品房除外)的土地房屋权属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建设者增设电梯相关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答: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不超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答: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建设者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建设者自行管理。 答:电梯安装完成投入使用后,免保期内只产生电梯的正常运行能耗费用,免保期结束后会有费用产生,相关费用在增设电梯前期工作中,业主共同签订的《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摊方案》中做明确约定。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将继续探索
“业主主导、政府搭台、专业辅导、市场运作”
的加装电梯模式
突出人性化、适老化的需求
更加规范有序地推进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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