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江宁开发区人民法院
对“211”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
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黄某某等16名被告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2700余万元
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
4到1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2022年2月11日
江宁一位居民报案
称被骗580万元
接到报警后
江宁公安迅速成立专案组侦查
通过这起案件
江宁公安串并了该团伙
在全国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300余起
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
同年8月
该起公安部督办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
被成功侦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间
黄某某等16名被告人先后在他人的纠集下
在境外参加针对中国大陆居民的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通过投放互联网兼职广告获取被害人个人信息,由“拉手”将被害人拉入指定微信群,以完成刷单任务发放红包为诱饵引导被害人注册第三方APP,再由“炒群”负责发放小额任务红包进行诈骗铺垫,“导师”负责引诱被害人大额充值骗取钱财。
犯罪集团成员集中居住,统一管理
按诈骗所得计算个人提成
16名被告人共诈骗被害人189名
诈骗资金达2700余万元
法院在审理本案时
明确将追赃挽损作为重点
全面核查财产线索
协同有关部门查扣、冻结赃款账户
最终
本案当庭宣判,黄某某、许某某等16人
均构成诈骗罪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到12年不等
追缴违法所得200余万元
案件审结后将按比例
及时发还被骗群众
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来源|江宁区融媒体中心 田野 邬东冉
编辑|乌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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