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严明春节期间“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2024-02-0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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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春节期间

“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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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享乐奢靡歪风,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现严明“八个严禁”纪律要求,请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对照规范自身行为,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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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下属单位、单位下属等)宴请。

二、严禁党员干部以上下级、同事之间联络感情为由,搞请托事项、利益输送等,违规相互吃请。

三、严禁违反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等规定,违规公款吃喝。

四、严禁违反会议、培训等规定,违规吃喝。

五、严禁在单位内部食堂、私人会所或企业食堂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六、严禁在为基层群众办事中吃拿卡要。

七、严禁利用物流快递、通过网络支付平台等变相隐蔽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八、严禁节日期间违规收送“节礼”“雅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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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积极监督,可通过下列渠道提供问题线索。

1. 举报电话:12388、025-51192293(工作日9:00~18:00);

2. 举报邮箱:jnqjwlzs@163.com;

3. 来信来访:江宁区芳园南路1号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211100;

4. 关注“清风江宁”微信公众号,在“在线检举”模块进行举报。



来源 | 清风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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