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江宁公安分局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大攻坚专项行动,日均出动680余名警力,开展路面违法整治+重点区域上门宣传,稳定安全生产形势,遏制交通事故发生。
江宁交警大队组织警力走访区内大型农贸市场、快递物流企业,联合企业管理方严格执行电动三轮车园区管理措施。通过现场劝导、下发告知书,向车辆使用人开展普法宣传。
电动三四轮车本身稳定性能和制动性能较差,容易发生倾斜。此次,警方将电动三四轮车纳入常态管理范围,对无牌上道路行驶、不戴头盔、闯红灯、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查严管态势,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电动三四轮车辆大多属于机动车范畴,但由于不符合国家生产标准,不少车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从而不能在公安交管部门上牌。目前,公安交管部门也正在联合多部门对该类车辆的生产、销售环节,形成治理合力,促进监管闭环。
记者 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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