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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次购房政策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答:申请人购买预售新建商品住宅的,应在网签备案完成之日起90天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申请人购买现售新建商品住宅、竞配建住宅(房屋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应在网签合同上传之日起90天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助申领资格。申请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至江宁区市民中心交易大厅窗口申请领取补助资金。答:合同购房款以开发企业或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正式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计算标准。答:政策实施期间,在江宁区内出售1套自有住宅,并在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竞配建住宅的购房对象可享受对应补助。答:不分先后,出售自有住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竞配建住宅)均需在政策实施时间内完成。答:购房人中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答:目前区内在售竞配建住宅项目共5个,分别是:云逸都荟花园(东山片区)、云靖花园(上坊片区)、四季光年花园(方山片区)、望岳景园(方山片区)、澜悦溪山家园(方山片区),后续新增可售竞配建住宅房源将及时进行公示。购车抵用券、餐饮消费抵用券、江宁文旅消费券如何使用?答:本次政策中涉及的购车抵用券、餐饮消费抵用券、江宁文旅消费券,具体使用规则、适用范围及注意事项以附件公告为准。答:可以,餐饮消费抵用券或江宁文旅消费券可根据面额自由组合选择需要的券种。
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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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7179290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竞配建住宅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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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9: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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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日(9:30-18:00)
购车抵用券、餐饮消费抵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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