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开发区法院组织被执行人集中旁听拒执罪庭审
2024-10-1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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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大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和公信力,近日,江宁开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并组织多名被执行人现场旁听、“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该案中,被告人曹某某为躲避生效判决文书中的还债义务,利用他人账户转移资金。事件追溯到2021年,江宁开发区法院判决江苏梓某某酒店管理公司支付某装饰公司84.9万元工程款及利息,曹某某作为这家酒店管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经营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年12月,这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江宁开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雨青介绍说,曹某某在明知自己有生效判决没有履行的情况下,私下与梓某某酒店管理公司作为原告的另一个案件的被告私下和解,并且达成了和解协议,主动降低了一部分款项,要求对方直接把115万打入了他指定的一个亲友账户,以这种方式转移隐藏了资金。

曹某某把这部分钱款用于个人消费等,从而导致生效民事判决无法执行。2022年5月,江宁开发区法院裁定终结该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基于以上事实,江宁开发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当天的庭审专门组织部分被执行人到庭旁听,接受法治教育,要求大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清醒认识到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切勿将民事责任上升为刑事责任。


记者 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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