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易冷,蓝天长存
新年快乐
2019年的春节即将来临, 江宁根据《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结合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9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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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来啦!
以下区域禁燃!禁燃!禁燃!
守禁放规定,做文明市民
↓↓↓
禁放区域图
积
极
举
报
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每收缴一箱烟花爆竹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
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200元。
全市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电话:110
强化社会面广泛宣传
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协调印发《致市民的一封信》
截止目前共发放10万余份
共发放宣传标贴20000张
宣传横幅100余条
在街面悬挂宣传横幅
在沿街商铺、居民小区、重点部位张贴宣传标贴
《致市民的一封信》
(向上滑动启阅)
市民朋友:
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首先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
近年来,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市禁放烟花爆竹取得了良好效果。与以往相比,禁放区违规燃放行为大幅下降,火灾和人身伤害实现零事故,空气质量持续良好,社会各界普遍称赞,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
根据《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相关区政府通告,我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的迈皋桥、燕子矶、马群、尧化、仙林街道区域、栖霞街道绕越公路以内区域以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绕越公路以内区域,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浦口区江浦街道,江北新区,以及六合区雄州街道主城区,溧水区永阳街道、溧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放区域、高淳区主城区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今年是我市全面实行禁放烟花爆竹的第五个年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每收缴一箱烟花爆竹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200元。
全市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电话:83630300,本区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电话为:84959095。
祝新年愉快,平平安安!
江宁区烟花爆竹禁放办公室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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