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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续)保缴费正式启动
2019-02-2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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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区人社局了解到,2019江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

记者今天从区人社局了解到,2019江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



可以参保的人群为:具有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邮政储蓄卡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社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

续保人员因本年度缴费档次发生较大调整,应及时到街道或社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手续,确认新的缴费档次。

缴费标准自本年度起从六个档次调整为四个档次,政府补贴标准按个人选择标准的10%确定,其中对选择1-3档的参保人员,政府补贴标准仍按220元予以补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参保人员按照申报的缴费档次,及时将保费足额存入本人已建立居民养老代扣关联关系的银行存折(卡)中,由银行统一代扣。本年度缴费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

参保人员未及时申报缴费产生欠费的,在到达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申请领取待遇时,需按规定标准补缴欠费后方能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另外,对于那些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及一级或二级重度残疾人员,应按规定进行身份确认。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体,本人可不提供相关材料,以相关部门认定名单为准。

参保居民如需电话咨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可拨打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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