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新修订《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将开始施行
2019-02-2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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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江宁公安分局行政审批大队了解到:由南京市政府新修订的《

记者从江宁公安分局行政审批大队了解到:由南京市政府新修订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将于3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办法中,房产、年龄、婚姻、落户区域等加分政策都有变化。

按照办法要求,南京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其中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住房情况、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十二项。 

根据修订后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在南京申请积分落户,还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与老积分落户办法不同的是: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变为了“累计缴纳不少于24个月”;另外, 年龄加分标准值也从原45周岁调整为40周岁。并将每年三月、九月集中受理改为工作日受理及取消排名公示等环节。拟在我区落户的申请人现在可以登陆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先行进行网上模拟估分;如果达到100分了,就可以于三月一日起,前往我区市民中心三楼的江宁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或户籍地派出所递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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