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幅优化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幅优化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货款业务,3月1日起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增加办理网点、实现实时办结,对办理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货款业务进行调整优化。
此外,需提醒江宁市民注意的是,新规定特指是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如果偿还的是商业贷款,仍然按照原来的办法执行,已经签订逐月或者逐年还贷协议的贷款职工不执行此次的规定,调整后办理公积金不需要再到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宁分中心柜面进行审核,直接去归集(公积金缴存)银行,或贷款银行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