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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企业退休人员2019-2020年度健康体检通告
2019-03-08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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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已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8]12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关爱企业退休人员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就开展2019-2020年度(第六轮)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通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健康体检对象为参加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体检时间

免费健康体检从2019年3月1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每人只限一次,过期视作自动放弃。

三、体检医院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二院、各街道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仁康门诊部、南京江宁健康园门诊部等。(详见附件)

退休人员应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体检医院。

四、体检项目

(一)体格检查(含内外五官、肛检)

(二)心电图;

(三)胸片;

(四)B超检查(肝、胆、脾、双肾、前列腺);

(五)血、尿常规;

(六)粪便隐血试验;

(七)血生化(体检组套: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脂蛋白、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血糖、肌酐、尿酸、尿素氮、总胆红素),其中血生化项目中的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按照卫生部相关要求,由退休人员自愿选择。

(八)肿瘤标志物检测(癌胚抗原、甲胎蛋白)。

注:各街道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不具备肿瘤标志物检测条件。

五、体检费用

退休人员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健康体检费用标准为150元/人.次,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由退休人员个人承担。

六、体检程序

(一)预约、持卡体检。

退休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居住在江宁区的退休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所居住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预约体检手续;居住在区外的退休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江宁市民中心二楼社保大厅E12-E13窗口办理预约体检手续;如不方便去社区,退休人员也可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我的南京”手机APP进行网上预约。

按照预约时间,持社会保障卡到约定的体检医院进行健康体检。社区劳动保障站应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为退休人员选择好体检医院。

退休人员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须重新办理预约手续后,方能进行健康体检。

(二)实施体检。

由预约体检医院对退休人员实施体检,体检医院核对体检人员身份后,按规定项目逐项实施体检。如退休人员主动放弃部分体检项目,须由该退休人员在《未检项目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三)反馈体检。

退休人员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应通过体检信息系统逐条记录体检结果,形成退休人员体检报告;同时将体检结果按规范要求输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形成退休人员电子健康档案。退休人员一般在15个工作日后,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体检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并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最便捷、最优化的工作流程,紧密配合、同心协力,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做好各项工作

1、各体检医院一般应设有专门的体检中心,负责具体的体检工作;如无体检中心,应为企业退休人员开辟体检专用通道,且要有专人负责体检的管理和服务。

2、各体检医院除积极做好体检各项工作外,还应对体检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如拥挤、中暑等)制定应急预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良好的体检工作环境和秩序。

3、各定点体检医院及有关部门必须尊重体检人员隐私,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外传体检结果或将体检结果提供给其他部门或个人。

4、如在规定体检项目外增加体检内容,有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南京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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