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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04-0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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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劳务派遣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35号)转发给你们,并明确以下事项,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江宁区人社局负责的核验对象:主要指2019年1月1日前经江宁区人社局或江宁区行政审批局许可并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以及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在我区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江宁区人社局定于2019年3月29日下午14时,在小龙湾路18号(江宁区仲裁院)2楼培训室举办2018年度核验工作会议(会议时间≤1小时);届时请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许可获批准的劳务派遣单位派人参会。2018年1月1日之前办理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不用参会(往年均已培训,填报内容没有变化)。培训当天因会场楼下停车位置有限,参会人员尽量不要驾车前来。如有驾车,请自行在会场周边马路或小区找地点停车。

三、此次核验工作中涉及的上级通知文件、劳务派遣单位应填写的书面报告(供参考模板)及各类表格均可从江宁区人社局官网、江宁劳务派遣QQ群(570601919)下载获取。

四、各单位对呈报的书面核验材料,要确保真实性,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对于已掌握填报要求的派遣单位,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填写呈报(送审);递交书面材料或上传电子版资料的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4月30日;如单位以邮寄方式呈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及书面材料的,应考虑到寄送所需时间,并确保在4月30日前送达我局劳动关系科(江宁区小龙湾路18号三楼308室);同时单位还应填好联系人电话、寄送具体地址,以便我局邮寄送达。 

五、各单位如有不明事宜可电话或QQ咨询,联系人:劳动关系科  冉祥旺;联系电话:81032761。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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