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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男子酒后叫代驾 发现代驾死亡车仍行驶
2018-12-27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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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后座上车主一抬头惊掉“半条命”: 代驾离奇死亡,车还在往前开……   代驾师傅死在驾

原标题:后座上车主一抬头惊掉“半条命”: 代驾离奇死亡,车还在往前开……

  代驾师傅死在驾驶座上。代驾APP上显示,代驾师傅驾龄9年。

  12月15日晚上,在南京江宁新亭东路与天印大道交界处,市民李先生遇到了一件令他十分惊恐的事情。当晚酒后,他用某出行软件叫了代驾柳师傅,坐在快速行驶车上后座的他,突然惊恐地发现车辆在“无人驾驶”——司机状态异常,没有一丝反应。车主李先生吓得不轻,从后面出手制动,及时停下了车辆。下车后,李先生惊恐地发现,代驾师傅竟然坐在驾驶位上,离奇死亡…… 

  奥迪车在行驶,代驾师傅打起了呼噜

  “那晚我们几个朋友聚会,席中喝了一点酒,我就找了一个代驾。”李先生回忆,12月15日晚上,他和朋友在南京软件大道上的一家餐馆吃饭,到晚上9点多结束。“我用APP约了一位代驾。代驾柳师傅很快就赶了过来,中等身材,衣着整洁,看起来还挺干练的,身子也显得比较结实。”

  柳师傅便开着李先生的奥迪Q5,先把一位同行的朋友送到大明路的春光里小区。随后,柳师傅驾车驶上高架,开往江宁。

  “我住在方山,原本是从新亭东路右拐走天印大道,意外就是在这里的交叉路口发生的。”李先生说,把朋友送到小区后,他就一直在打电话安排生意上的事情。车行至这处交叉路口,电话打完,他抬头望向窗外,发现柳师傅并没按导航提示拐弯,而是沿着新亭东路直行。

  “我连忙喊师傅要拐弯了,但他没有反应。”李先生说,自己坐在后排右边位置,赶紧用左手拍了拍代驾的右肩,对方仍旧没有反应。李先生又赶紧喊了几声,代驾竟发出打呼噜的声音,这可把李先生吓得不轻,他赶紧连声喊,“醒醒,快醒醒”。此时李先生还以为代驾可能是连续接业务比较劳累,睡着了。幸好李先生当晚喝的酒不多,头脑清醒的他赶紧从后排制动车辆。

  “代驾的脚还踩在油门上,当时车辆时速在30到40公里之间,我强制将挡位推到P挡(泊车挡),又开始拉电子手刹。”李先生说,第一次拉电子手刹,又弹了回来,车辆继续前行,他再次用力拉,这次终于拉住了,车辆也在马路的中央停了下来。

  120赶到,检查发现代驾已气绝身亡……

  事发路段当时行人车辆比较少,又刚好一路绿灯,没造成事故。车子停下后,李先生摇了摇代驾,对方双手垂了下来,不仅没了呼噜声,整个人都没有反应——李先生一下子蒙了。

  “我赶紧从后排下车,拉开驾驶室的门,发现代驾师傅坐在驾驶座位上,竟然连气息都没有了。”李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他清楚地记得当时的任何一个细节。因在紧急制动时,李先生的手机在慌乱中滑到车里,一时也找不到。他是向路过的一位女士借了手机拨打的110和120。“女士可能也比较害怕,让我报完警后她拿着手机就离开了现场。”李先生说,他担心警方和急救人员联系不上他,找不到地方,会耽误救治代驾师傅。还好,找到了代驾的手机又报了一次警,然后又拨打自己的手机。找到自己的手机后,李先生又再次报警。

  很快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代驾人已经不行了。而随后赶来的120急救医生上前检查,发现代驾师傅已经当场死亡,无需送往医院急救。

  民警在车辆周围进行警戒,并通知了刑警。不久后,代驾的尸体被车辆运走,而李先生也被警方带到当地派出所作笔录。其间,李先生又喊来家住大明路春光里的那位朋友作证。

  “作笔录,配合调查,直到第二天的凌晨2点多才回的家。”李先生说,接下来的两天,警方又进行了相应的调查,比如到软件大道上他们吃饭的餐馆调取了监控,还询问了他当晚的衣着,询问了同席的朋友。

  “我的车被警方暂扣,说是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李先生说。

  死者45岁,9年驾龄,代驾行为很专业

  紫牛新闻记者来到江宁区新亭东路与天印大道交界的十字路口事发地。这里马路宽阔,沿街商业店铺较多,白天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多家店铺的主人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因为地理位置也不是太靠近当地区域中心,这里白天确实人多,到了晚上要冷清一些。至于15日晚上发生的事,不少店主并不知情。

  事发时的一段视频记录了李先生当时的焦急与不安:“他是给我做代驾的,我坐在后排,他好好地坐在那儿,在路中间加着油门往前冲。我感觉到不对头……不对头嘛,我赶紧拉手刹……”视频中,李先生用急促的语调对赶来的民警解释着,甚至有点声嘶力竭,极其焦虑。

  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死者柳师傅今年45岁,来自安徽省。现场车内的一张照片显示,当时死者柳师傅端坐在驾驶位上,上身穿一件黑色的皮茄克,外套有代驾字样的马夹,双手下垂搁在大腿上。从其装束及服务来看,柳师傅并没有一丝马虎,不仅戴上了白手套,驾驶座上也套上了座套,很是专业。从李先生提供的订单来看,柳师傅驾龄9年。

  事发后,代驾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也赶到现场,负责处理后续事宜。

  紫牛新闻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死者柳师傅没有任何外伤,但死因仍需要作病理分析,可能涉及更深层次的调查,需要时间。

  收购车子?代驾公司没给肯定答复

  “说实在的,我还真是算幸运的,没有在马路边随便叫一个代驾,而是通过正规公司的APP叫的。”李先生长嘘了一口气。

  尽管如此,事情却仍不简单。李先生说,出了这样的事谁都不愿意看到,除了可怜的代驾师傅,其实他也是受害者。“你说,这样的车我以后还怎么开?我坐在驾驶位上,我会舒服吗?”

  李先生希望提供代驾的公司收购这辆车。他的这辆奥迪Q5于2015年6月份购买,办好所有的手续上路,花了近50万元,至今行驶了3年半的时间,里程10万公里。“我也没有过分的要求,找一个评估公司估个价格,由代驾公司收购就行了。”李先生说,也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处理,比如由他代为出售,然后再由代驾公司补齐与评估价间的差价。

  李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作为一个生意人,甚至是基于他们当地的风俗,他都很难接受自己亲眼目睹代驾司机死在自己的座驾上。

  12月25日下午,李先生和代驾公司进行了第一轮会面,其委托人提出了李先生的要求。“在意料之中,代驾公司并没有给出肯定的答复,双方的谈判还需要继续进行。”李先生的委托人告诉紫牛新闻记者。

  车主无责,雇佣代驾的公司须担责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庆涛律师就此事表示:

  首先,李先生和代驾公司之间其实建立的是一个合同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的约定,代驾公司应负责将李先生安全送达目的地;但是代驾公司员工在代驾途中猝死车内,由于代驾人员在车内死亡,造成李先生对该车产生恐惧,留下心理阴影无法正常使用该车辆,使李先生以后购买新车辆造成经济损失;代驾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完全履行,造成的部分经济损失、以及车辆上发生人员死亡导致市场价格的损失,代驾公司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根据《民事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代驾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即代驾过程中造成车主的损失,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因侵权造成的所有损失。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代驾公司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蔡庆涛认为,李先生可依据《合同法》或者《民事侵权责任法》择一追究代驾公司的赔偿责任。(梅建明)

(责编:唐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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