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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骑车人,这一次,电动车全责!
2019-08-08来源:江宁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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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车主来说,路上的不少电动车辆闯红灯、随意变道等行为屡见不鲜,让人头疼。




这是8月6日20:00

江宁东麒路与润麒路路口

电动三轮车沿东麒路由东往西闯红灯通过润麒路路口

撞上了

沿润麒路由南往北正常直行通过的机动车

↓↓↓↓

在这个事故中,电动三轮车骑行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标识:(三)红灯亮起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



经过交警的责任认定

电动车被判全责!!!

骑车人不但要自己付医药费

还要承担机动车的维修费用

小微要提醒大家

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只要在道路上行驶

就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法律面前

谁违规谁担责

希望大家都能文明出行

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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