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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关于备案那些事儿
2019-08-15来源:南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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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提高参保群众对异地就医政策的知晓度,南京医保将推出【南京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问答】系列专题,为大家详细解读异地就医知识点。快点一起学起来吧!


在开始今天的主题之前,

你首先要知道,

什么叫参保地、什么叫就医地?

怎样查询异地就医相关信息?


什么叫参保地、什么叫就医地?

参保地是指您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地区,就医地是指您刷卡医院所在的地区。一般来说,就医地都是以“市”为单位,以南京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济南某医院刷卡为例,参保地是指南京市,就医地是指山东省济南市。

小提示:全国目前有七个地区实现了“省统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建设兵团。这些地区只要备案到省就可以。例如备案时您只需选择“海南省”,不用选择“海口市”或“三亚市”。




怎样查询异地就医相关信息?

登录国家医保局网址http://www.nhsa.gov.cn/ ,点击异地就医相关查询系统,实时在线查询许多异地就医的信息。






今天我们说说第一部分,

关于备案的相关知识~


Q:

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备案?

A: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只要符合以下四类情况,都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

3

异地工作、学习人员:在异地长期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4

异地转诊人员:因病经我市三级医院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前三类人员简称为“长期驻外人员”。


Q:

长期驻外人员柜台备案流程是什么?

A:

“长期驻外人员。”可按以下流程办理备案:

(1)选择

参保人携带“异地长驻证明材料”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柜台,选择异地备案的省份和城市信息。

(2)录入

由经办人员录入系统并将信息上传部、省平台。

(3)生成《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备案表》

参保人确认后签字,双方各留存一份。 

(4)归档

“异地长驻证明”等材料由经办人员整理和归档。


Q:

办理长期驻外备案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A:
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按转出类别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材料任选其一即可)。
人员所需材料
异地安置退休和长期居住人员

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租房合同或其他有效长期异地居住证明(材料任选其一即可)。

小提示:若长期异地居住证明材料上无参保人姓名的,需另外在柜台签署《亲属承诺书》。

异地长期工作人员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异地长期就业的材料(材料任选其一即可);
异地长期学习人员

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培训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长期连续就读的材料(材料任选其一即可)

小提示:若本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另外提供代办人和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Q:

办理长期驻外备案有哪些渠道?

A:

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长期驻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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