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
2022-09-1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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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签订全市首个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协议,标志着我区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对权利人和登记机构的合法权益提供“双保护”

不动产登记对于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群众、企业利益息息相关。自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和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按照“最多跑一次”的标准,不断精简流程和压缩办理时限,先后进行了十次提速。目前,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了立等可取、不见面审批,给企业和群众带来极大便利。但由于不动产登记涉及民事、行政等多种法律关系,情况复杂、风险点多,容易引起登记机构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也给登记工作带来了诸多压力。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濮飞说:“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机制的建立,将充分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分散和化解登记风险,提高不动产登记公信力,同时为不动产登记持续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是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争第一、创唯一”新发展理念的创新举措。下一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将以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为起点,推动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增强便民利企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建设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记者 王雯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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